【企業誠信經營】

 

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專(兼)職單位:


由本公司總經理室兼職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運作,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

企業誠信經營之推動及執行情形:

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已於「工作規則」明訂與客戶或供應商接觸之相關人員不得接受餽贈、收受回扣或借貸等不誠信行為;亦於「道德行為準則」要求公司董事及經理人恪遵誠實信用原則,並嚴禁其透過使用公司資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而意圖或獲取私利。
此外,執行單位定期評估公司誠信經營之政策及其落實情形,包括是否考量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之合法性及誠信紀錄;針對業務上可獲知公司機密及商業敏感資料之人員,是否要求其負有保密義務,並設置防範措施;公司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其他誠信經營項目;另每月亦將內部稽核報告送請獨立董事核閱等。


防範內線交易之落實情形:


本公司於董事或經理人上任時,提供「內部人法規宣導手冊」,每年至少一次提供現任董事及經理人主管機關之防範內線交易教育宣導資訊,且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序」、「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等相關規範,明訂其董監事、經理人、前款關係人及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不得在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十八小時內,對該公司之股票,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本公司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增訂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並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會開會日期及各季財報公告前之封閉期間,以避免董事誤觸規範。


本公司112年分別於2月16日、3月20日、5月8日及10月27日,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會開會日期,以及各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間,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


本公司於2006 年訂定「誠信經營守則」並經董事會通過,並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 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適用公司各階層同仁行為原則以遵循。


112 年度執行情形::


1. 教育訓練:

透過多元形式,持續向董事、高階經理人及同仁進行相關議題及法令更新宣導,以深化對從業道德和法規遵循的認知。如本公司將企業資訊保密、禁止內線交易觀念及相關法律責任,濃縮製作成3 分鐘短片上傳至本公司學習平台向全體同仁宣導。於112 年度舉辦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部教育訓練(含誠信經營法規遵行、營業秘密保護及行為道德指南等線上課程)計611 人次,合計 87 小時。


2. 舉報管道及調查管理:

本公司設有實體意見箱、電子信箱及檢舉專線以供檢舉不法情事,對舉報案件之調查,採取妥善保護措施,使舉報人身分及舉報內容能獲得充分保護。112 年度本公司並未接獲違法相關案件舉報,且無重大裁罰(罰款超過新台幣100 萬元)之違法情事。


3. 報告董事會:

本公司於112 年5 月8 日向董事會報告內部重大訊息處理及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執行結果;112 年11 月13 日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政策法令遵循作業執行結果。